诈骗受害人如何赔偿

2024-05-16 13:24

1. 诈骗受害人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诈骗的受害人主张赔偿的方式有两种: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诉讼的。这两种方法,受害人可以任意选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受害人如何赔偿

2. 诈骗案受害者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诈骗案件构成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损失。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3. 诈骗怎么赔偿受害人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份子非法处置被害人的财产,从而导致其遭受到了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是责令其退赔被退赔的相关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对于追缴之后仍然不能弥补相关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一、非法集资的刑事赔偿权的拥有者是谁
非法集资的刑事赔偿权的拥有者是受害者,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被盗窃的损失怎么处理
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告人盗窃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退赃、退赔”从宽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七)不予羁押不致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四百五十一条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情况,以及罪犯退赃、退赔情况。罪犯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认定有悔改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从宽掌握;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从严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类第8项: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第9项: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诈骗怎么赔偿受害人

4. 诈骗案的受害者怎么处理

诈骗案件构成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损失。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也可能是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法定代理人负有保护被害人的责任和代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近亲属是与被害人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或管理被害人财产的权利。当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障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
4、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诈骗案赔偿款赔偿流程

1、当事人提出赔偿申请。
2、提交相关证据。
3、法院审查处理。
4、赔偿资金。
一、对方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吗
行政赔偿案件是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的。当事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先行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决定不服,或者对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行为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二、签约的工作违约该怎么办
签约的工作违约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对方所在地或者协议履行地基层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立案的,应当按照程序向原被告发出立案通知书和传票,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
1.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3.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开庭审理;
6.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诈骗案赔偿款赔偿流程

6. 诈骗受害人如何主张赔偿

诈骗的受害人主张赔偿的方式有两种: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诉讼的。这两种方法,受害人可以任意选择的,但附带民事诉讼是可以不用交诉讼费的。
一、诈骗可以达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诈骗犯罪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二、谁是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应当包括死亡受害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受害人在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并列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而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死亡受害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能并列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在死亡受害人没有近亲属的情况下,谁还有权利成为赔偿权利人,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当中已经出现类似案件,比如说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的身份无法确定,这类人的生命受侵害之后,谁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个在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实践当中已经有民政部门作为原告的案例,笔者认为此问题是法律亟待明确解决的问题。
三、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主体是谁
1、受害人。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提取附带民事诉讼。3、当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4、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7. 诈骗受害人如何赔偿

如果诈骗罪案件经追缴或退赔不能弥补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一、如果刑事案件被告人坐牢会由谁来赔偿
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判刑属于刑罚,不是免除民事责任,即使入狱后,也应当支付民事赔偿。依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经济犯罪缓刑后还需要还款吗?
经济犯罪后服刑结束还需还款,服刑属于刑事处罚,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经济犯罪的案件中,被害人不能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诈骗受害人如何赔偿

8. 诈骗受害人如何赔偿?

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损失。另外,被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及时向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请求赔偿损失。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吿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应当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并依所从属的刑事案件的管辖而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份迟延,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苏联、联邦德国采取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法国、英国、美国除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外,被害人还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关于赔偿的范围,各国一般规定,不仅物质损害可以赔偿,精神损害也可提出赔偿请求。
二、立案当事人是指原告还是被告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2)自诉人。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然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人。(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并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要求赔偿的人,通常是被害人或自诉人,也可以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单位受害的案件中,单位也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请求赔偿。
三、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谁
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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