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扣20什么意思

2024-05-16 20:52

1. 南京医保扣20什么意思

      根据我的了解,南京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总体上还是比较公开透明的,如果有机会建议你好好搜索一下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该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了个人缴费部分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以外,对于统筹资金部分,35岁以下的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35岁以上至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划入;45岁至退休前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上月养老金的划入,其中设置了一个保底线,即低于每月50元的补足到50元,随着年龄的增加,保底金额也会不断增加,但是这里的50元中,包含了需要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救助费,这个费用就是每月缴纳10元。      如果属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救助费是包含了每月的缴费比例之中。另外南京市的医疗保险还有几种是需要扣费,比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凡是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还要参加农民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来缴费,个人不缴纳,但是个人要缴纳农民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每月缴费金额是4元钱。
      如果作为退休人员,由于南京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包含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大病保险三个项目。退休人员需要从个人账户中每月扣除10元作为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同时医保基金也要划拨一部分作为大病保险的费用。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其什么作用呢?主要解决医保报销限额标准以上的医疗报销问题。比如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上,15万元以下的部分,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15万以上的部分按照95%比例支付。这就是第二次报销。      另外南京市的医疗还有第三次报销,这就是南京市和商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是不同的。大病保险只要参加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人员,不需要另外缴费,而是由医保金统一划拨参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目前南京市规定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0%,其中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比如你住院时医疗费用花去了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万元,还有5万元需要自费,起付标准是2万元,超过2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由大病医保进行报销,按照南京市的规定,自费部分超过了5万元,2万元以上的部分还有3万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就是支付60%,可以报销万元,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50%,可以报销万元。
      综上所述,南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扣了10元或是20元,如果作为退休人员,可能扣除就是南京市的大病救助的费用,如果属于在岗职工不存在大病保险要另外缴费的问题,在每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已经包含。农民工缴纳4元大病互助金,由于农民工没有个人账户,不存在在个人账户中扣除的问题。不明白最好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咨询。

南京医保扣20什么意思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